
他们是不是死在法律法规手里!?
类似的事情已经发生多起了,其发生的重要原因是致人死亡与致人伤害的的赔偿额发生倒挂。如果你发生车祸使人受伤,你可能赔偿不起;可是如果你把他再碾死,你倒可能赔偿得起。你说这到底怪也不怪!
说不怪,那是对肇事司机说的;他们有头脑,会选择较经济的犯罪方式(如果重复碾压不被发现的话)。
说怪,那是对法律而言的;尊重人的生命与尊重人的健康,二者孰重孰轻是不言而喻的;可是偏偏我们的立法机构与立法者搞不清楚!!
你说那些被反复碾压的亡灵,他们到底是死于某些人良知的泯灭还是死于法律对人生命权的蔑视!!
反复碾压 亡灵 生命权 健康权 犯罪方式 肇事司机 蔑视 立法机构 立法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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